读《局外人》

王致远

2019/10/02

书评

《局外人》这本书是我毕业旅行时空闲时间边看的。毕业旅行后就到成都报到了,搬家和报到事情很杂很密,没时间梳理;再后来正式入职后笔记本电脑就搬到办公室用,所以此事竟一拖再拖。这次趁国庆放假要完结这件事,才好看后面的书。在整理书摘的过程中,我会一边分析主人公精神状态,一边回忆自己当时读过的感受,从我自己的观察、理解和思考来分析导致主人公最后悲剧的原因是什么。

小说分成“第一部”和“第二部”两个部分,其实我觉得叫“上半部”和“下半部”更恰当些,因为两个不是相对独立的故事,是相互依存的。故事的情节非常简单:上半部讲主人公的母亲去世了,他去参加葬礼后回来,追求玛丽,因为朋友雷蒙的情感问题卷进一场矛盾,在矛盾中误杀了一个阿拉伯人;下半部讲他在监狱中待着和受审判的场景,最后被法官送上断头台。

这部小说是法国作家加缪的成名小说,因这部作品获得了1957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这部小说也被誉为是“荒诞小说的鼻祖”。值得一提的是,加缪1957年获得诺奖之后,1960年就在车祸中去世了。这部小说的第一部读起来是相当枯燥和压抑的,作者用了很多笔墨描写主人公在母亲下葬过程中的种种心理,又描绘他对玛丽的欲望,又描绘他和“朋友”雷蒙的相处,让读者摸不到头脑,他到底想讲什么,这部作品被吹上天的好在哪里?结果故事在第一部的结尾发生了巨大的转折——主人公在冲突的过程中枪杀了人。原来第一部仅仅是铺垫而已,五声枪响将故事带入第二部才进入了正题。第二部讲主人公被捕后,聘请的律师想引导他说在母亲下葬过程中确实悲伤了,从而证明他是有怜悯心的,从而证明他杀死阿拉伯人不是故意杀人而是正当防卫。但他否认了这个说法,坦然承认了自己没有悲伤。结果控方(类似于检察院)抓住这一点,认为他在自己母亲下葬的时候都毫无悲伤,足以证明他是个凶残冷漠的人,加上他打阿拉伯人不是一枪,而是开了五枪,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所以判处死刑。

对于主人公该作如何评价,其实我也觉得是非常困难的。我看了一些知乎和哔哩哔哩的书评,大都认为“周围人因为他无意卷到命案后对他的批判和指责大多是主观臆测,是意识形态的强行绑架。”认为他被因为母亲下葬时没有悲伤而被判处死刑是荒诞可笑的。例如有书评写到:

他的死刑很大程度不是因为他杀了人,而是因为他过去“无所谓”的态度与在场的人格格不入,杀人只是一个判他死刑的缘由。

慢慢的,法庭之上,大家已经不是在讨论案件本身,而是默尔索的人品,灵魂的贵贱。而这些都成了他有罪的最大证据。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结果统统不重要。仅仅因为默尔索在书中第一部旁人眼中的表现,他就该死。

虽然这也是作者写这部小说的本来初衷——既然叫荒诞小说,肯定要讽刺一些东西。但我总觉得我有自己的想法,我的想法可能正是作者要讽刺的对象,但这确实是我真正的想法,我想把自己对于这个故事按我逻辑和价值观的认识梳理梳理。

首先,主人公被判死刑是合理的吗?我认为主人公被判处死刑是没有问题的。这个观点就和大多数“书评大佬”们不一致。为什么我会这么认为呢?我们来看看他被指控死刑的原因是什么——故意杀人罪。那他杀人没有呢,杀了,这毫无疑问。那是不是故意的呢,整个故事的矛盾点在这里。大多数书评人认为他不是故意杀人,而是正当防卫。那为什么在打了一枪后,又将枪里剩下四颗子弹射进阿拉伯人的身体呢?大多数书评人认为是他被晒晕了意识,他们认为后来被法官判是故意杀人是因为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悲伤,所以很荒诞,所以要讽刺。他打一枪,打到非要害位置(例如腿),可以算是正当防卫;在已经一枪将人撂倒,又补了四枪,如果这都能算正当防卫,那还有故意杀人吗?请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故意杀人者如果能说自己被晒晕了而被改成正当防卫,那整个社会将会充满着怎样的暴力与恐怖?!如果这事发生在中国,被判故意杀人是板上钉钉的事,也就西方的陪审团制度还会过来审审人性,给从轻处置留一点点空间。我们回想一下章莹颖案,她在美国访学过程中被奸杀,罪犯承认在控制其身体的情况下,用棒球棒猛击章的头部,最后将其肢解。那画面是多么的血腥和恐怖。而就是这样恐怖的杀人狂魔,最后因为“精神不正常”没有被判处死刑,而是无期徒刑。正因为西方的司法制度对于死刑过于宽容,杀人的犯罪成本太低,所以美国每年才会有上万人因枪击案死亡,美国自1968年死于枪支案的人数统计如下:

1968——1991:764124人
1992——1998:249017人
1999——2015:533879人
2016年:34923人
总计: 1581943人

因为对个别杀人狂魔的同情,不能严肃社会秩序,导致乘以百倍计的人被无辜杀害,这才是对人权的最大不尊重!人类最古老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里最根本的法理就一条——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剥夺他人生命的时候,就要想到自己也在剥夺自己的生命。如果能承受这个成本,那做没问题,做了就再不要埋怨法律的严酷,这才是“法”之所成为“法”,需要的就是强制力和权威性。如果没有这种强制力的存在,那势必是“劣币驱逐良币”,坏人逐杀好人,整个社会将退回到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

第二个问题,陪审团是因为他没有在母亲葬礼上悲伤而决定不同情他,不从轻处置,而送他上断头台的吗?表面上是这样,但这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我认为是他对社会规则、社会伦理、社会道德的藐视。他是自私的,他自认为没有触碰法律,道德无所谓,所以才会在母亲下葬的第二天就看电影、发生性关系。但不巧的是,他碰上了命案。陪审团制度就是要以更多视角、从高层次看一个人是否有悔过的良心,是否还有生而为人起码的道德感。他之前是多么的藐视道德、藐视社会常理。那命案发生后,他还有什么脸这个时候求道德的原谅呢?越来越能理解马克思所说的:“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这句话看似把每个人束缚在社会关系庞大的网络上,与现在提倡个性、追求自由的概念不入流,但是是再现实不过的。在分工越来越细化的当今,人几乎不可能脱离整个社会而独立生存。既然在社会中,就要遵循社会的规矩,就要顾及他人的想法。一个人如果不被他人所认同,不被整个社会的道德所认同,这也可以,但不要在犯了事后再去祈求社会给他宽容,这是不现实的。就像躲进山里隐居可以,就再不要怪政府不给他发低保,不给他配医保,也不能引发森林火灾或者环境污染,破坏了整个社会、其他人的利益也要被问罪。

第三个问题,主人公最后的悲剧是自找的吗,还是命运的不公呢?我认为是他自找的。我从后往前分析。主人公在冲突中拿到枪,就必须要想到自己的枪可能会走火,为自己可能会控制不住枪承担责任;心里多了些警备,会多少会控制住不打剩下的四枪,结果也不会那么不可挽回。正因为他什么都whatever、无所谓、随意的态度,才让他在用枪自卫时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所以怨不得他人的。再往前推,主人公如果心里有些正义感,知道雷蒙是个狭隘的小人,做的事情不可理喻,不屑跟这种人渣为伍,那也不会卷入这场冲突,也就没有命案。再往前推,如果主人公心里有些正常人在母亲去世时候的悲伤之心,而不是对其他老人的挖苦吐槽,还有对母亲的去世耽误了自己去散步和睡觉的埋怨,心里多些敬畏之心,也不会招来那些证人和控方的愤恨,也是有挽回余地的。他也曾对生活认真过,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故,变得如此佛系、如此漫不经心,心里没有了道德的准绳。所以他是即可悲又可恨的,他心里没了最基本的道德观的尺度,除了食色以外再没有生命力。所以可以判断,他不因为这场冲突犯事,也很可能早晚因其他事犯事。

第四个问题,个人自由意识和社会道德框架的平衡点在哪里?我们不可能要求在社会框架下,每个人必须思想一致、行为一致、毫无个性,那人将没有了人性,将不是人。但如果放任每个人的自由意识,想想南京大屠杀中日本人是怎么杀中国人的?人的动物性是写在基因里的,嗜血、嗜杀的人一旦控制暴力机器,那对更多的人将是恐怖的威胁。所以个人自由意识和社会道德框架一定存在一个平衡点。我认为简单来说那个平衡点就是不侵犯他人的权益。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个人的自由意识是允许的;但如果个人的自由意识侵犯到他人的权益,那是决不能被容忍的。

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每个人宣传自己意识的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每个人的影响力半径正在快速拓展。有时虽然没有在明处损害他人利益,但当局者认为损害了社会的稳定性,那也是不能被容许的。每个国家国情不同,国民素质不同,对于社会框架和个人意识的需求也不同等,这个平衡点不是能统一规范的,寻找这个集体与个人的平衡点是每个社会需要不断尝试并不断更新的课题。

书摘

第一部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

这本书的第一句话,看了令人震惊。主人公连自己妈妈什么时候去世的自己都搞不清。难道这是个冷漠至极的人吗?

我向老板请了两天的假。事出此因,他无法拒绝。但是,他显得很不情愿。我甚至对他说:“这并不是我的过错。”他没有答理我。我想我本不必对他说这么一句话。反正,我没有什么须请求他原谅的,倒是他应该向我表示慰问。

这段话我当时读起来挺好笑,想起了我还读研时候跟导师的关系。

我想立刻见到妈妈。但门房说我得先会见院长。

“想立刻见到妈妈”,说明他并不是冷漠至极,对自己的妈妈还是很有感情的。

我以为他有责备我的意思,赶忙开始解释。

院长还没有责备,他自己先心虚了,说明他从心理是较为懦弱的。

由于这个原因,自从去年以来我就几乎没来探望过她。当然,也由于来一次就得占用我的一个星期天,且不算赶公共汽车、买车票以及在路上走两个小时所费的气力。

一年没有探望过自己的母亲,竟然连走路所费的力气也考虑进去,他也是有些自私的。

我们一走过,他们又聊起来了,就像是一群鹦鹉在聒噪。

他走近棺材,我阻止了他。他问我:“您不想看?”我回答说:“不想。”

我有些难为情,因为我觉得我不该这么说。

他不想看自己母亲的原因是什么?之前“想立刻见到妈妈”,现在又不想看,一定不是冷漠,而是害怕。

我立即进行调和,说:“没关系,没关系。”我觉得老头讲得有道理,也有意思。

他情商并不低,也能从一定程度理解他人。

嘴唇陷在没有牙齿的口腔里,叫我搞不清他们是在跟我打招呼,还是脸上抽搐了一下。我还是相信他们是在跟我打招呼。

我甚至觉得,在他们眼里,躺在他们中间的这个死者,什么意义也没有。但现在回忆的时候,我认为我当时的印象是错误的。

这段话要读完第二部才能看懂。“现在回忆”把时间分成两个片段,“现在”指的是他入狱后,遭受处决前。当时他看养老院里其他老人的表情,觉得他母亲的去世对于其他人无意义。结果最后这竟然是判处他死刑的关键作证,所以“认为我当时的印象是错误的”。非常具有讽刺性。

这一夜守灵的苦熬,使得他们个个面如死灰。大大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们走出去的时候,都一一跟我握手。

我很久没有到乡下来了。要是没有妈妈这档子事,能去散散步该有多么愉快。

这是人说的话吗?自己母亲的去世还耽误了他“去散散步”?

站着葬礼司仪,他个子矮小,衣着滑稽,还有一个举止做作的老人。我明白了,此君就是贝雷兹先生。

他又问:“她年纪大吗?”我回答说:“是有点大。”因为我搞不清她究竟有多少岁。

他不记得自己母亲的生日。

她的声音奇特,抑扬顿挫而又颤悠发抖,与她的面孔极不协调。

但由于脸上皱纹密布,眼泪竟流不动,时而扩散,时而汇聚,在那张哀伤变形的脸上铺陈为一片水光。

我想到将要上床睡上十二个钟头时所感到的那种喜悦。

自己母亲刚去世,还能睡12个钟头,还感到喜悦?这心是有多大。

不论怎么说,星期六与星期天总该归我所有。即使是这个理,也并不妨碍我理解老板的心态。

那时,我很想把她弄到手。现在想来,她当时也对我有意,但不久她就离职而去,我俩没有来得及好上。

他对玛丽的喜欢只是停留在欲望的层面上。

我想,这又是一个忙忙乱乱的星期天。妈妈已经下葬入土,而我明天又该上班了,生活仍是老样子,没有任何变化。

傍晚,我下班出来,沿着码头漫步回家,这时,颇有幸福自在之感。天空是绿色的,我心情愉快。

“心情愉快”

日子久了,沙拉玛诺老头终于也像那条狗了。

他们好像是同一个种族的,但又互相厌恶。

一般来说,他一点儿也不招人喜欢,不过,他常主动跟我搭话。

哪怕他不喜欢的人,他也能装出无所谓。

我想这可以免得自己回家做饭,于是就接受了邀请。

雷蒙与女友的矛盾是主人公悲剧的导火索。

我什么话也没有说,他就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朋友。我说做不做都可以。他听了显得很高兴。

他把那个女人打出了血。在此以前,他从不打她。

他想给她写一封信,狠狠地羞辱她一番,同时讲些话叫她感到悔恨。信寄出后,如果她回到他身边,他就跟她上床做爱,“正要完事的时候”,他要吐她一脸唾沫,再把她轰出门外。

但我尽可能写得叫雷蒙满意,因为,我没有必要叫他不满意。

对我来说,做还是不做他的朋友,怎么都行,而他,看起来倒确实想攀这份交情。

雷蒙是多么恶心和狭隘的小人。家暴老婆他自己还有理了?主人公愿意跟这样的人当朋友,也说明他毫无原则性。自己愿意替损友出气,那最后导致悲剧也怪不得别人了。

我只听见血液的流动正在我耳鼓里嗡嗡作响

我见了她就产生了强烈的欲望,因为她穿了一件漂亮的红色条纹连衣裙,脚上是一双皮凉鞋,乳房丰满坚挺,皮肤被阳光晒成了棕色,整个人就像一朵花。

当我俩在海滩上穿上衣服的时候,玛丽用热烈的眼光瞧着我。我抱吻了她。从这时起,我俩不再说话交谈,我紧搂着她,我俩急于搭上公共汽车,急于回我的家,急于上床**。我把窗户大大敞开,感受着夏夜在我们的棕色皮肤上流走,真是妙不可言。

他对玛丽也只是有欲望而已,不是爱情。

他对我很热情友好,和他相处,我觉得是一段愉快的时光。

损友对他热情友好,他也觉得愉快,证明他毫无道德观、毫无廉耻感、毫无原则性。

过了一会儿,老板派人来叫我,这使我有点心烦意乱,因为我以为他又要教训我少打电话多干活儿了。

他想知道我是否愿意被派往那儿去工作。这份差事可以使我生活在巴黎,每年还可以旅行旅行。

人们永远也无法改变生活,什么样的生活都差不多,而我在这里的生活并不使我厌烦。

我本不想扫他的兴,但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改变我的生活。

“人们永远也无法改变生活”可以看出他的消极观念。他不相信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

当我念大学的时候,有过不少这类雄心壮志。但当我辍学之后,很快就懂得了,这一切实际上并不重要。

玛丽来找我,问我是否愿意跟她结婚。我说结不结婚都行,如果她要,我们就结。

再说,是她要跟我结婚的,我不过说了一声同意。

对待自己的婚姻都是如此“佛系”,说明他已经佛系到没有价值观的概念了。

但我还是想要她跟我在一起。

她的动作急促而不连贯,两眼炯炯有光,小小的面孔像圆圆的苹果。

我有点儿嫌他烦,不过,此时我无事可做,又没有睡意,所以没话找话,就问起他的狗来。

嫌别人烦,还跟人家说话,再次证明他已经没有价值观了。

他和老婆在一起并不幸福,但总的来说,他俩过习惯了。

它真正的病是衰老,而衰老是治不好的。

他们冷冷地盯着我们,不过他们看人的方式总是这个样子,就像被看的是石头、是枯树。

他内心是如死灰般没有生机的,看什么东西都是消极的、没有生机的。

雷蒙顿时放松下来,不断跟玛丽开玩笑。我感觉得出来,他喜欢玛丽,但玛丽几乎不答理他。

这时,我萌生出要结婚的念头,这也许是我生平的第一次。

这里他想结婚也只是醋意使然,并不是有多么爱玛丽。

我与玛丽双双游远了,我俩动作协调,心气合拍,共享着同一份酣畅。

她紧挨着我躺下,她的体温与阳光的热气,使得我昏昏入睡了。

肚子饿的时候,也就是该吃饭的时候。

“食”和“色”的本性他倒是没忘。

这时我觉得滚烫的沙子就像是烧红了。

我隐约看见他的目光不时在细眯的眼皮底下一闪一闪。

这一下,那阿拉伯人并未起身,却抽出了刀子,在阳光下对准了我。刀刃闪闪发光,我觉得就像有一把耀眼的长剑直逼脑门。

灼热的刀尖刺穿我的睫毛,戳得我的两眼发痛。此时此刻,天旋地转。大海吐出了一大口气,沉重而炽热。我觉得天门大开,天火倾泻而下。我全身紧绷,手里紧握着那把枪。扳机扣动了,我手触光滑的枪托,那一瞬间,猛然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一切从这时开始了。我把汗水与阳光全都抖掉了。我意识到我打破了这一天的平衡,打破了海滩上不寻常的寂静,在这种平衡与寂静中,我原本是幸福自在的。接着,我又对准那具尸体开了四枪,子弹打进去,没有显露出什么,这就像我在苦难之门上急促地叩了四下。

写的真好。当平衡而宁静的时候,人们会忘记这就是幸福的所在。只有失去了的瞬间才会恍然大悟。

第二部

所有身心健康的人,都或多或少设想期待过自己所爱的人的死亡。

他考虑了一下,问我他是否可以说那天我是控制住了自己悲痛的心情。我对他说:“不,因为这是假话。”

他在母亲去世当天确实没有多悲伤,他倒是挺坦诚的承认了这一点。

我挺想向他说明,我和大家一样,绝对和大家一样。

真的一样吗?还是他自己觉得一样呢?

他首先说人家把我描绘成一个性格孤僻、沉默寡言的人,他想知道我对此有何看法。我回答说:“这是因为我从来没有什么值得一说的,于是我就不说。”

他直截了当问我爱不爱妈妈。我说:“爱,跟常人一样。”

跟常人一样爱母亲,真的会那样无所谓吗?

这就是他的信念,如果他对此也持怀疑态度的话,那么他的生活也就失去意义了。他嚷道:“您难道要使我的生活失去意义吗?”在我看来,这是他自己的事,与我无关。

他是既佛系又自私的。在他看来与他无关的,他就没必要多想。他有理解他人的能力,但他不愿去理解他人。

一切都进行得很自然,有条不紊,恰如其分,甚至使我产生了“亲如一家”这种滑稽的感觉。

直到玛丽头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探视我之后,监狱生活的一切才正式开始。

她在信里告诉我,当局不允许她再来探视我,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从这天起,我才感受到我是关在监狱里,我的正常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他能苛责玛丽什么呢?他对玛丽只是性欲,从来没想过真的爱她,没想过和她结婚。他要等她提出来,再佛系地说个“嗯”来同意,他为玛丽又付出过什么呢?况且玛丽在他入狱后还来看看他,已经做得够仁至义尽了。他还有什么脸可说玛丽什么?

整整一夜,臭虫在我脸上爬来爬去。

这座监狱建在本城的高地上,通过一扇小窗,可以望见大海。有一天,我正抓住铁栅栏,脸朝着有光亮的地方。

只有失去了自由才能体会到什么是自由。

这时,她已经紧贴在铁栏杆上,努力朝我微笑。我觉得她很美,但我不知道如何向她表达出这个心意。

同时,我定睛望着她,真想隔着裙子搂住她的肩膀,真想抚摩她身上细软的衣料,我没有明确意识到,除此之外我还该抱有什么其他的希望。

我只看着她发亮的牙齿与她笑眯眯的眼睛,她又喊道:“你会出来的,你一出来,我们就结婚。”我回答说:“你相信吗?”我这不过是没话找话而已。她于是急促而高声地说她相信,她相信我将被释放,我们还将一同去游泳。

玛丽真的爱他,可他仍只想着玛丽的身体?

只有我身旁的小个子青年与她母亲之间,仍是无声无息,就像孤立于喧嚣海洋中的一个寂静的小岛。

他说了声:“再见,妈妈!”那老太太把手伸进两道栏杆之间,向儿子轻轻摆了摆手,动作缓慢。

作者的语言是真的凝练而传神。

就在这次见面之后不久,她给我写了那封信。从收到这封信起,那些我从来也不喜欢谈及的事情也就开始了。

在入狱之初,最叫我痛苦难受的是我还有自由人意识。

但这种不适应感只持续了几个月,然后,我就只有囚犯意识了

当被完全剥夺了自由以后,有自由人的意识确实是痛苦的。

我常想,如果要我住在一棵枯树的树干里,什么事都不能做,只能抬头望望天空的流云,日复一日,我逐渐也会习惯的,我会等待着鸟儿阵阵飞起,云彩聚散飘忽,就像我在牢房里等着我的律师戴着奇特的领带出现,或者就像我在自由的日子里耐心地等到星期六再去拥抱玛丽的肉体。

例如,我老想女人,想得很苦。

“是的,什么是自由,女人就是自由呀!你们被剥夺了这种自由。”

很真实,但总感觉怪怪的。没性就活不下去了吗?没有其他有意义的事可做吗?真是奇怪。

但这时我已经习惯于不抽烟了,因此,这种惩罚对我也就不再称之为一种惩罚啦。

最根本的问题,我再说一遍,仍是如何消磨时间。自从我学会了进行回忆,我终于就不再感到烦闷了。

一个人即使只生活过一天,他也可以在监狱里待上一百年而不至于难以度日,他有足够的东西可供回忆,决不会感到烦闷无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愉快。

在最后的几个月里,我每天能睡上十六到十八个钟头。

我觉得这个旅客有点咎由自取,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

日子,过起来当然就长,但是拖拖拉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后就混淆成了一片。每个日子都丧失了自己的名字。对我来说,只有“昨天”与“明天”这样的字,才具有一定的意义。

失去自由的生活让时间变得毫无意义,也就过得混乱了。

我晃了晃那饭盒,又微笑了一下,但照出来的仍是那副严肃而忧愁的神情。

我走近天窗,借着最后的亮光,又照了照自己的脸。神情老是那么严肃。

使得我多年以来第一次产生了愚蠢的想哭的念头,因为我感到所有这些人是多么厌恶我。

这时,我感到有某种东西激起了全大厅的愤怒,我第一次觉得我真正有罪。

当发现所有人是多么厌恶他,当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激起了人们的愤怒,他才意识到自己真的有罪。

这就是这场审讯的形象,所有一切都是真的,但又没有任何东西是真的!

塞莱斯特朝我转过身来,我觉得他眼里闪出泪光,嘴唇颤抖哆嗦,那样子好像在问我他还能尽些什么力。

但我生平第一次产生了想要去拥抱一个男人的想法。

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般,想抓住一点点生的希望。这并不是他良心发现了,而是他求生的本能而已。

正在翻阅卷宗的检察官这时突然问她何时与我发生肉体关系的,她说了那个日期。检察官以一种不动声色的神态指出,那似乎就是我妈妈下葬的第二天。

他妈妈下葬第二天,就和玛丽发生关系。

但是,玛丽突然大哭起来,她说情况并不是这样,还有其他的情况。她刚才的话并不是她心里想的,而是人家逼她说的。她一直很了解我,我没有做过任何坏事。但是,执达员在庭长的示意下,立刻把她架了出去,审讯又继续进行。

是的,我控告这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

我在向前滚动的昏暗的囚车里,好像是在疲倦的深渊里一样,一一听出了这座我所热爱的城市的、这个我曾心情愉悦的时分的所有那些熟悉的声音:傍晚休闲气氛中卖报者的吆喝声、街心公园里迟归小鸟的啁啾声、三明治小贩的叫卖声、电车在城市高处转弯时的呻吟声、夜幕降临在港口之前空中的嘈杂声,这些声音又在我脑海里勾画出我入狱前非常熟悉的在城里漫步的路线。是的,过去在这个时分,我都心满意足,精神愉悦,但这距今已经很遥远了。那时,等待我的总是毫无牵挂的、连梦也不做的酣睡。但是,今非昔比,我却回到自己的牢房,等待着第二天的到来,就像划在夏季天空中熟悉的轨迹,既能通向监狱,又能通向酣睡安眠。

自由真的好啊。

使我隐隐约约感到不安的是一个东西,那便是有罪。

我的命运由他们决定,而根本不征求我的意见。

他犯了法,他还想自己的命运由自己决定吗?如果每个犯人都能决定自己的命运,还要法律干什么?

为什么一个普通人身上的优点,到了罪犯身上就成为了他十恶不赦的罪状。

既然我连这个社会的基本法则都不承认,当然已与这个社会一刀两断;既然我对人类良心的基本反应麻木不仁,当然不能对它再有所指望。

他终于明白了。

因为我的判断是遵循着某种上天的、不可抗拒的旨意,是出自对这张脸孔的憎恶,在这张脸孔上,我除了看见有残忍外,别无任何其他的东西。

他自认为自己只是“无所谓”、“佛系”,但可能大多数人看来是“麻木不仁”、“冷漠残忍”。

我认为这仍然是把我这个人排斥出审判过程,把我化成一个零,又以某种方式,由他取代了我。

由于人们一小时又一小时、一天又一天没完没了地评论我的灵魂,我似乎觉得,所有这一切都变成了一片无颜无色的水,在它面前我感到晕头转向。

对过去生活的种种回忆突然涌入我的脑海,那生活已经不属于我了,但我从那里确曾得到过我最可怜、最难以忘怀的快乐。

但我感到自己的心已经对外封闭,甚至无法回答她的微笑。

其实,冷静地加以考虑,这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否则,要耗费的公文状纸就会太多。

驳回上诉是法院的权利,而不是犯人的权利。

因为庭长用一种奇怪的方式向我宣布,将要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在一个广场上将我斩首示众。

庭长问我是不是有话要说,我考虑了一下,说了声“没有”,立刻就被带出了法庭。

躺着的时候,我双手枕在头下,等待着什么。我不知想过多少次,是否在那些被判死刑的罪犯中也曾有人逃脱了那部无情的断头机,挣脱了执法者的绳索,在处决之前消失得无影无踪。

世人对这类问题必须经常关注,因为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事情落在自己头上。

也许这句话是对的。

重要的是,要有逃跑的可能性,要一下就跳出那不容触犯的规矩,发狂地跑,跑,就可以给希望提供种种机会。

虽然我善良随和,也不能接受这判决咄咄逼人的武断结论。

从它被作出的那一秒钟起,它就是那么确切无疑,严峻无情,像眼前我的身体所倚靠的牢房墙壁一样。

要么叫法律的“权威性”。

也可以说,是站在另外一边,充当观众来看热闹,看完之后又呕吐一场,一想到这些,我就感到有一阵恶毒的喜悦涌上心头,但这是不理智的。

我认为断头台的缺点就是没有给任何机会,绝对没有。一锤落定,绝无回旋,受刑者必死无疑。

一个人对他所不了解的东西,总是会有一些夸张失真的想法。

只有两件事是我牵肠挂肚、念念难忘的,那就是黎明与我的上诉。

我听见自己的心在跳动,我不能想象伴随着我这么多年的心跳声,有朝一日会停止。

他此时有没有想过,自己心跳会停止的原因,是他亲手停止了另一个人的心跳呢?

妈妈过去常说,一个人即使倒霉决不会时时事事都倒霉。

但终究我的心没有被吓得炸裂,我又多活了二十四小时。

最吓人的不是死亡,而是等待死亡。

试图最后一次向他说明我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不想浪费时间去跟上帝在一起。

而我,我好像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但我对自己很有把握,对我所有的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得多,对我的生命,对我即将来到的死亡,都有把握。

被指控杀了人,只因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而被处决。

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只是作证。真正被指控的原因是他不仅一枪杀了人,还把剩下的四颗子弹打进了那个人的身体,已经构成故意杀人而不是正当防御了。

从我未来死亡的深渊里,我喊出了这些话,喊得喘不过气来。

如此接近死亡,妈妈一定感受到了解脱,因而准备再重新过一遍。

而我,我现在也感到自己准备好把一切再过一遍。

为了善始善终,功德圆满,为了不感到自己属于另类,我期望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