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将“她”埋下去时,他自己的生命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但他一点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这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
你看见过一匹狼在雪地上走路么?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没有血流下,因为血还未及流下来。
我虽不怕杀人,但平生最怕的就是麻烦。
李寻欢凝注着他,缓缓道:“所以你就宁可和虎狼交朋友?” 少年又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笑着道:“只可惜它们不会喝酒。”
你可知道我是在荒野中长大的,风、雪、霜、雨,都是我最大的敌人。
李寻欢沉默了半晌,望着手里的小刀,缓缓道:“我这把小刀只不过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但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少女的躯体扭动着,柔声道:“男人在做这种事的时候,手里不该还拿着刀的。”李寻欢的声音也很温柔,道:“男人手里拿着刀时,你就不该坐在他怀里。”
李寻欢笑了笑,道:“杀人者人恒杀之。”
现在我除了身上没力气之外,心里反而平静得只想喝杯酒。
李寻欢道:“生死等闲事耳,怎可为了这种事而耽误喝酒?”
世人眼中的小人,固然未必全都是小人,世人眼中的君子,又有几个是真君子呢?
一门七进士。 父子三探花。
他仔细咀嚼着这其中的滋味,体味着人生的离合,生命的悲欢,更是满怀萧索,泫然欲泣。
这张脸在李寻欢梦中已不知出现过几千几万次了,每一次她都距离得那么遥远,不可企及的遥远。
花谢了还会再开,但人呢?人的青春逝去后,还有谁能再追回?
“情到浓时情转薄”
但现在,他只希望自己能和这张椅子一样,永不长大,也永远没有悲伤,只可惜现在椅子仍依旧,人都已老了。
李寻欢道:“只因别人打他一拳,他根本不在乎,他若打别人一拳,那人只怕就吃不消了。”
这种情况正好像“正工青衣”永远瞧不起花旦,“红倌人”永远瞧不起土娼,却忘了自己“出卖”的和别人并没有什么两样。
这人只要一开口,就是冠冕堂皇的话,但这种话铁传甲早已听腻了,简直想作呕。
阁下请吧,江湖中本来就是这么回事,谁的刀快,谁就有理!
阿飞道:“你们都以为性命是自己的,每个人都有权死!”
阿飞道:“就算到了非死不可的时候,也要奋斗求生!”
阿飞一字字道:“人生下来,就是为了要活着,没有人有权自己去送死!”
世上每个人都在结网,然后将自己网在中央。
要知高手相争,讲究的就是观人于微,“敌未动,我先动,敌将动,我已动”
你天资不错,剑法也不弱,只可惜心气太浮,是以出剑杂而不纯,急而不厉,而且太躁进求功,是以一旦遇着比你强的对手,你自己先就乱了,其实你若沉得住气,今日也未必不能伤我。
但这‘沉得住气’四个字,说来不难,做来却谈何容易,所以你若想胜我,至少要先苦练七年练气的功夫!
石阶上的积雪,寒透了他的心。
飞刀虽仍在手,怎奈已是永远再也发不出去的了!
赵正义,我真佩服你,你虽然满肚子男盗女娼,但说起话来却是句句仁义道德,而且居然一点也不脸红。
李寻欢笑道:“一点也不错,只要你肯将出风头的事都让给这些大侠们,这些大侠们就会认为你‘少年老成’,是个‘可造之才’,再过个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些大侠们都进了棺材,就会轮到你成名了。”
再看阿飞的剑,仍在腰带上,谁也没有看清他是否拔出过这柄剑,但却都已看清剑尖上凝结着的一点鲜血。 好快的剑!
利剑虽不会说话,但却比世上任何人的命令都有效。
枪乃百兵之祖,棍乃百兵之王,何况一寸长,一寸强。
但阳光并没有照进这间屋子,李寻欢也并不失望,因为他已知道,世上本就有许多地方是永远见不到阳光的。
若是换了别人,只怕难免要忍不住痛哭一场。 但李寻欢却笑了,他觉得世事的变化的确很有趣。
李寻欢的心已绞住了,他整个人都似已变成了一团泥,正在被人用力践踏着。
他虽然还在笑着,但他的心却已碎裂……
能将恩情看得比仇恨还重的人,这世上又有几个?
就因为有些人心里燃着这种火,所以世界才没有陷于黑暗,热血的男儿也不会永远寂寞。
一个人若想别人对他有好感,最好的法子就是先让别人知道自己很喜欢他。
一个人为了自己要活着而忍受痛苦,并不太困难。一个人若为了要让别人活着而忍受痛苦,就不是件容易事了,这件事通常很少有人能办得到。
世上有很多好主意,本都是在剑锋逼着下想出来的。
好个出家人慈悲为怀,若有别人替他杀人,他自己就不肯动手了。
这双眼睛里几乎完全没有任何感情,这少年的眼珠子也像是用石头塑成的,这双眼睛瞪着你时,就好像一尊神像在神案上漠然俯视着苍生。
他不再说话,却自田七怀中搜出了一柄刀。 一柄很轻、很薄的小刀。 一柄小李飞刀! 李寻欢嘴角似乎露出了一丝微笑。
他话未说完,突见刀光一闪。 小李飞刀已发出。
但就在这时,刀光一闪而没,没入黑暗中,黑暗中却响起了一阵短促但却刺耳的惨呼。
小李飞刀,果然是例不虚发!
临危而不乱,虽惧而不馁,檀越之定力,老僧当真是心服口服,五体投地了。
百晓生道:“久闻探花郎学识渊博,怎地却忘了连我佛如来也难免要作狮子吼。” 李寻欢道:“既是如此,各位请吼吧。”
美丽的事物往往就如同昙花,一现即逝,谁若想勉强保留它,换来的往往只有痛苦和不幸。
可是现在他却已知道,只有回忆才是真正永恒的。
他只是想将食物的养分尽量吸收,让每一口食物都能在他体内发挥最大的力量。
在这一刹那间,天地间所有其他的一切都已变得毫无意义,世间万物似乎都已焚化,时间似也停顿。
林仙儿偷偷地笑了。 因为她知道骄傲而倔强的少年,终于完全被她征服,此后必将永远臣服在她的脚下。阿飞抱起了她,轻轻将她放在床上,替她盖起了被,在他心目中,她已是纯洁与美的化身。 她已成为他的神祇。
一只发抖的手是拿不稳剑的,但他却已忘了,怒火已烧光了他的理智,他狂怒之下,剑已划出。
他下一个对象会是谁? 有财有势的人,晚上又睡不着觉了。
荒野中生活的艰苦,的确不是生活在红尘中的人所能想象的,他有时接连几天都找不到食物,也找不到水。他只有等待,只有忍耐,只有“不动”。
因为“不动”可以节省体力,有了体力才有食物,他才能活下去,和大自然的奋斗是永无休止的。
这种忍耐力并不是天生的,那得经长久的艰苦锻炼。
一个人若能永远带着份美丽的希望,总是件好事。
他并没有用什么特殊的身法,只不过他身上每一环肌肉,每一条骨骼,每一根神经,甚至每一滴血都是完全协调,完全配合的。
大丈夫有所不为,有所必为,你纵然明知非死不可,还是要这么做,只因你非做不可。
李寻欢悠悠道:“出家人怎可妄动嗔念,看来你这和尚六根还不清净。” 心树垂下眼帘,合十道:“我佛如来也难免作狮子吼,何况和尚!”
“夜半待客客不至,闲敲棋子落灯花。”
他的咽喉随时可避在心湖的咽喉之后。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人敢出手。 但刀光一闪,比闪电更快的一闪,小李的飞刀已在他咽喉!
不错,百晓生“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只有一件事弄错了。 小李飞刀比他想象中还要快得多!
单鹗的咽喉仍在冒着血。 一根冰柱,剑一般刺在他咽喉里。 冰已开始融化。
一走入寒风中,他的胸膛立刻又挺起——这少年的身子就像是铁打的,无论多大的折磨都无法令他弯下腰去!
阿飞却已走惯了,走路在别人是劳动,在他却是种休息,每走一段路,他精力就似乎恢复了一分。
他走得永远不太快,也不太慢,就像是在踩着一种无声的节奏,他身上每一根肌肉都已放松。
两人还是面对面地站着,明亮的眸子里已有了雾。
只剩下李寻欢一个人,一个人动也不动地站在黑暗里。 他的人与生命都似已和黑暗融为一体。
剑柄坚硬,冰冷。 阿飞的手却已开始发抖。 无情的剑,剑无情;但人呢? 人怎能无情?
剑无情,人却多情。
但无论多卑贱、多阴暗的地方,都有人在默默地活着。
因为他已懂得无论多少财富,都无法换来心头的平静。
辫子姑娘眼珠子一转,嫣然道:“我只会替爷爷帮腔。”
他淡淡笑了笑,悠然接着道:“能死在我们手上的人,运气并不差。”
老头子正色道:“钱能役鬼,也可通神,天下万事万物,还有哪一样的魔力能比‘金钱’更大。你活到我这种年纪,就会知道这名字一点也不可笑了。”
就在这一夜间,他本来漆黑的头发,竟已被忧痛和感伤染白了双鬓。
一个最可靠的朋友,固然往往会是你最可怕的仇敌,但一个可怕的对手,往往也会是你最知心的朋友。因为有资格做你对手的人,才有资格做你的知己。
离枝的红叶又被剑气所摧,碎成无数片,看来就宛如满天血雨。这景象凄绝。亦艳绝。
你一剑虽然可以要人的命,但你只要说一句话,却可令女孩子们将心都交给你,要女人的心,岂非比要男人的命困难多了么?
辫子姑娘的大眼睛瞅着他,道:“你既然没话说,为什么不咳嗽呢?”
孙小红大眼睛里发出了光,那是种欣喜的光芒,也是种赞赏的光芒,但她的脸却还是故意板着。
孙小红一直在瞅着他,眼睛里带着温柔的笑意。仿佛她不但很欣赏这个人,也很了解这个人。
李寻欢道:“如此说来,还剩下几种法子来让我选呢?” 孙小红道:“只剩下一种法子。” 李寻欢忍不住笑了。孙小红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嫣然道:“虽然只剩下一种法子,但这种法子不但最新奇,也最有趣,就算有一万种法子,你也一定会选这种的。”
她忽然敛去了笑容,目光凝视着李寻欢,一字字道:“你知不知道那封信是谁写的?” 这句话实在问得很惊人!
一个人若总是为自己着想,活着也实在无趣得很。
孙驼子道:“我不知道,我也不喝酒。” 李寻欢大笑道:“你又没有跟我们拼酒,这杯酒你自然用不着喝的。”
孙驼子瞪了她一眼,目中突然有寒光暴射而出。
孙驼子拿起块抹布,慢慢地抹着桌子。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抹桌子。
一个人若已抹了十四年桌子,无论他以前是什么人,都会变成这样子的,因为当他在抹着桌上油垢的时候,也就是在抹着自己的光彩。 粗糙的桌子被抹光,凌厉的锋芒也被磨平了。
抹布飞来的时候,她身子不知道怎么样一扭,就闪开了。 这也许是因为她的腰很细,所以扭起来特别方便。
一个随便就在路上吊女人的男人,总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小李飞刀最可怕的时候,也就是它还未出手的时候。 因为它出手之后,对方就已不知道什么叫可怕了。 死人是不知道害怕的!
也许你想到另一个人能代替他时,这种痛苦就能减轻了。
这是因为我一向总认为一个人若还有泪可流,就不该死。
林仙儿看来虽像是天上的仙子,但却专门带男人入地狱。
他一向喜欢走路的,他常说一个人生着两条腿,就是为了要走路。
孙小红的步子很轻快,就像是永远也不会疲倦似的,因为无论对什么事,她都有很大的兴趣。 她对生命充满了热爱。她还年轻。
因为他知道唯有老人才会对年轻人的热爱生出妒忌。
孙小红的眼睛亮得就像是天上的星星。
你还年轻得很,求求你以后莫要再说自己老了好吗?
唯有少女的情感才会如此纯真。
孙小红拍手笑道:“呀……你真是天才儿童,我真佩服你。” 李寻欢也忍不住笑了。
和这女孩子在一起,他笑的时候就好像多了些,咳嗽的时候却少了些。
他一眼就看出这是个很强的对手!
这其间变化之细腻精妙,自然也只有李寻欢这种人才能欣赏,因为那正是武功中最深奥的一部分。
但这双眼睛却是死的。他漠视一切情感,一切生命——甚至他自己的生命。
他的眼睛深邃而明亮,充满了智慧,他目光中虽带着一些厌倦,一些嘲弄,却又充满了伟大的同情。
她虽然垂着头没有说话,但心里却愉快得几乎想呐喊,因为她只要一抬头,就可见到她心目中最佩服的男人和最可爱的男人。月光渐渐明亮,将他们的影子温柔地印在她身上。她觉得幸福极了。
这正是他的好处,不该说的话他一句也没有说,不该问的话一句也没有问。
孙小红嘟起嘴,垂下头,看样子几乎要哭了出来。
酒不醇,却很清,很冽,是山泉酿成的。
无论对什么事,他都不肯轻易下判断,因为他不愿再有错误,对他说来,一次错误就已太多了。
李寻欢又笑了。 他觉得自己很笨的时候,总是会发笑。
但世上又有什么地方的梅花,能比得上自己家园中的梅花?
他眼睛里已失去了昔日那种慑人的魔力,面上那种坚强,孤傲的神情也没有了,竟变得很平和,甚至有些呆板。
但以前他那种咄咄逼人的神采,那种令人炫目的光芒,如今却已不复再见。
阿飞道:“我已不用剑了。” 李寻欢这才真的吃了一惊,失声道:“你不用剑了?为什么?”
阿飞突然道:“我戒酒了。” 李寻欢又吃了一惊,失声道:“你戒酒了?为什么?”
这小楼上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
这也许是因为她只能伤害爱她的人
其实女人是生来被人爱的,而不是被人尊敬的。
他冷冷笑了笑,冷冷接着道:“下了这张床,就上那张床,她做事倒真不肯浪费时间。”
他也有种本事,那就是无论别人说什么,他都好像很相信,所以有很多人都常常以为自己已经骗过了他。
她知道男人都喜欢听话的女人,也知道男人若是开始喜欢一个女人时,就会不知不觉听那女人的话了。
但他活着时既然是干干净净的,死,也得干干净净地死。
今天这一战,他的胜算并不大,能活着的机会实在很少,但只要还有一分希望,他就绝不放弃。
阳光灿烂,枫叶嫣红,能活着毕竟不太坏呀。
一个人一生中若能交到一个可以生死与共的义气朋友,那当真比任何东西都要珍贵得多。
这种友情既不能收买,也不是可以交换得到的,也许就因为世间还有这种友情存在,所以人类的光辉才能永存。
李寻欢只希望此刻躲在衣橱里的真是林仙儿,也好让这两人教训教训她,她对付男人虽很有办法,但对付女人的本事就不会有那么大了。
铃铃居然也在笑,道:“这地方的男人不多,好的都被小姐挑走了,我也只好将就些。”
那胖女人道:“你可知道我是谁么?” 铃铃道:“你总不是他的表妹吧?”
李寻欢全身的肉都麻了,想吐也吐不出,想死也死不了,只希望蓝蝎子来找他报仇,快些给他一刀。
我虽是个女人,却也还懂得‘道义’两字。
蓝蝎子道:“就因为世上有了你们这种女人,所以女人才会被男人看不起。
她愈说愈伤心,说着说着,眼泪像断线珍珠般落了下来,好像她以后若不能学好,就完全是李寻欢害的。
你真是个好人,为了你,我一定也要做个好人,可是你千万不能骗我,否则我就绝不会学好的。
要知道死人告诉你的话,往往是最可贵的,因为这是他以自己生命换来的教训,你若能学会听死人说话,就可以多懂得许多事。
李寻欢黯然道:“若非如此,以他的武功,本不该受这么多处伤的。”
李寻欢道:“高手决斗,胜负往往只在一招之间,无论谁的剑法有了丝毫破隙,对方绝不会放过。”
李寻欢黯然长叹道:“他这样做,只为了要将荆无命出手的部位告诉我!”
荆无命道:“二十九次,有三次我未出手。”
荆无命道:“因为那三次我若出手,便可要他的命!”
他们一击出手,无论中与不中,都立刻全身而退,再等第二次更有利的机会,他们绝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
枭雄绝不会痴,所以和英雄不同。
这里有清风,有明月,还有如此清的流水,这些事,那些专走地道的人哪里能享受得到。
但谁也不能说她们是猪,因为像她们这么胖的猪世上还少见得很,而且猪也绝没有她们吃得这么多。
幸好李寻欢很久没吃东西了,否则他此刻只怕早就吐了出来。
他的飞刀一出手,就知道绝不会落空。他有这信心。
这双手虽然随时都可取人的性命,却又随时都在准备着帮助别人。
荆无命道:“因为我从不杀自己想死的人……你若本就想死,我杀了你也无趣得很。”
他喜欢疏忽大意的人,这种人死得通常都比较快。
他的声音既不冷酷,也不阴森,只是平平淡淡的,绝不带丝毫感情
他这人什么都不要,这就是他最可怕的地方。
这一发一收,一动一静当真是变化如电,别人根本就未看出。
李寻欢满腹辛酸,正不知该说什么,胡不归已跳了起来,大叫道:“这父子两人我实在受不了,我想吐,想吐……”他嘴里大呼大叫,人已冲了出去。
但一个人若是太聪明了,知道的事太多,也许慢慢就会变成个疯子。
因为到了那种时候,他就会觉得做了疯子就会变得快乐些。
“无可奈何。”这四字看来虽平淡,其实却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最大的痛苦。
因为只有在李寻欢面前,他才会觉得自己的渺小,自己的卑贱。所以李寻欢那种伟大的友情非但没有感动他,反而会使他更愤怒。
世上所有的享受在他眼中都是种工具,他完全不屑一顾。他唯一的爱好就是权力。
既然我们心里都很明白,又何必还虚情假意,肉麻当有趣。
仙子的外貌,魔鬼的灵魂——除了林仙儿还有谁?
孩子拼命想装成大人的模样,老人拼命想让别人觉得他孩子气——这也是人类许多种无可奈何的悲哀之一。
她若想和上官金虹保持均衡的局势,就不能让李寻欢和阿飞两个人死。
但这才是真正的阿飞。只有这样,才能显出他那种剽悍、冷酷、咄咄逼人的野性。
荆无命不杀阿飞,绝不会动了同情恻隐之心,只不过因为他了解阿飞的痛苦,因为他自己也和阿飞有同样的痛苦。
失恋的人知道有别人也被遗弃,痛苦就会减轻些,输钱的人看到有别人比他输得更多,心里也会舒服些。
能杀人的,就是利器。
上官金虹最服膺的两句话就是:“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到了这种时候,他居然还能将“兄弟”两字叫得出口来,而且说得深情款款,好像真的很关心。 这种人你能不佩服他么?
这句话还未说完,剑光已飞起。 剑光交击,如闪电。 但还有一道光芒比剑更快,那是什么? 骤然间,所有的光芒都消失。所有的动作也全都停止。
对使剑的人说来,‘慢’的意思,就是‘死’!
一个人只要有决心,就算两只手一起断了,用嘴咬着剑,也会同样快的,他的气若已馁,就算双手俱全,也没有什么用。
李寻欢的目光仿佛很遥远。 是他的心已远,还是雾太浓?
一个人受的打击太大,就会变得消沉,若是消沉得太久,无论多坚强的人,也会变得软弱,勇气也必定会消失。
“若有人想要你死,你就得要他死,这其间绝无选择的余地!” 这是原野上的法则,也是生存的法则。
他一出手就要置人于死命,至少也得有七成把握,他才会出手。 所以他必须“等”。等对方露出破绽,露出弱点,等对方给他机会——他比世上大多数人都能等得更久。
一个人觉得寂寞的时候,就表示他正在渴望着友情。怎奈真挚的友情并不是人人都能得到的。
要追踪一个人而不被发觉,就不能急躁,就要沉得住气。
荆无命也在冷冷地瞧着他,一字字缓缓道:“我的右手比左手更快,这就是我的秘密!”
有感情,才有生命,有生命,才有灵气,才有变化。
能将天下至险的兵器,练到一个‘稳’字,这才是上官金虹非人能及之处。
不幸的是,一个人往往会偏偏去爱一个不值得爱的人,因为情感本就如一匹脱缰的野马,谁也无法控制,谁都无可奈何。
现在你们分开,你固然难免痛苦一时,但你们若在一起,你却要痛苦一生,
但一个人的心若碎了,自心里滴出的血,就比泪更酸苦。
水能清心,只喝水的人,心绝不会乱。
他永远也逃不了的。 因为他所逃避的,正是他自己。
老人道:“他们自以为‘手中无环,心中有环’,就已到了武学的巅峰,其实还差得远哩!”
老人道:“要手中无环,心中也无环,到了环即是我,我即是环时,已差不多了。”
真正的武学巅峰,是要能妙参造化,到无环无我,环我两忘,那才真的是无所不至,无坚不摧了!
普天之下,万事万物,到了巅峰时,道理本就全差不多。
世上大多数人都有这么一张面具的,平时虽然看不到它,但到了必要时,就会将这张面具戴起来。
善恶本在一念之间,仙佛和恶魔的距离也正是如此。
只可惜她只能折磨爱她的人。
大多数人都有好几张不同的脸,他们若要变脸时,就好像戏子在换面具,甚至比换面具还要简单。 面具换得多了,渐渐就会忘记自己本来是什么样的一张脸。 面具戴得久了,就再也不愿拿下来。
李寻欢道:“你现在就好像生了场大病,这病只有两种药能治好。” 吕凤先道:“两种药?” 李寻欢道:“第一种是家,第二种是时间。”
“女人若要做一件事,最好的法子,就是让她去做,她自己很快就会觉得这件事并不如想象中那么有趣的。”
“因为女人无论对什么事的兴趣都不会保持得很久,但你若不让她去做,她的兴趣反而会更浓厚。”
所以你若想击倒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自己心里先觉得恐惧,那么用不着你出手,他自己就先已将自己击倒。
李寻欢也在瞧着她,心里忽然觉得很温暖,就好像喝了杯醇酒。
一个人最欣赏的人,本就必定是和他自己同样的人,因为每个人都一定很欣赏自己。
一个人若要了解自己,必定要先经过很多折磨,尝过很多痛苦。
李寻欢心里忽然又泛起了那种温暖之意,几乎忍不住要伸手去摸一摸她那苹果般的脸。
这种人敢说,敢做,敢爱,也敢恨。 就因为他们是活在时代前面的,所以在别人眼中,也许会将他们看成疯子、怪物。
“只有骄傲和自信,才是女人最好的装饰品。”
这就正如在女人眼中,只要是成功的男人,就一定不会是丑陋的。 “只有事业的成功,才是男人最好的装饰品。”
一个人身子最虚弱时,情感却最丰富。
世上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枷锁,也有他自己的蒸笼。
怀疑和嫉妒,就是他的枷锁。
孙小红道:“但他真的那么爱林仙儿么?他爱她,是不是只因为他得不到她?”
“一个人要爬起来很难,要跌下却很容易。”
孙小红始终没有再瞧李寻欢一眼,忽然道:“你说,我写。” 李寻欢有些发怔,道:“说什么?”孙小红道:“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还有什么未做完的事?”
无论多长的梦,都总有醒的时候,
爱,这件事本就是谁都无法勉强的。
孙老先生道:“无论做什么,做到高深时,就是种学问,就连做衣服、炒菜,也是一样。”
这段时间才是真正考验他们细心、耐力、智慧的时候,他们的胜负,在这段时间里就已决定,到了真正出手时,一刹那间就可解决了。
亲情、爱情,她已全都有了,一个女人还想要求什么别的呢? 她觉得自己简直已是世上最快乐的女人。 她觉得前途充满了光明。
因为他很懂得兵法中最奥妙的四个字:“攻心为上”。
女人若真的爱上了一个男人,就希望自己是他心目中唯一的女人,绝不容第三者再来加入。
一个人若知道自己是呆子,就表示这人已渐渐聪明了。
你若想女人替你保守秘密,只有一个法子,那就是永远莫要跟她提起这件事,一个字都不能提。
两个聪明才智相差很远的人,也许可以结成朋友,却绝不会成为敌人。
就因为他见猎心喜,什么都要学一点,所以武功才不能登峰造极。
阿飞的聪明才智是不是比王怜花更高,因为他只学一样事,只练一剑,他这一剑本可练到空前绝后,无人能抵挡的地步。
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愈多,自己所得的也愈多。 痛苦也一样。 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红和白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世上有些人岂非也正和泥泞一样?他们一直在忍受着别人的侮辱和轻蔑,但他们却从无怨言,从不反击……这世上若没有泥泞,种子又怎会发芽?树木又怎会生根?
她摩擦着他的脸,仿佛要以自己的眼泪来洗去他脸上的憔悴——世上若只有一样事能洗去人们的憔悴,那就是情人的泪。
李寻欢举杯一饮而尽,道:“既然这么样,我就多喝几杯,也好睡得沉些。”孙小红立刻为他倒酒,嫣然道:“不错,就算是孩子,也得先喂饱奶才睡得着。” 杯中的酒在摇晃,她的辫子也在摇晃。
但她的眼睛却在告诉李寻欢:“既然这是你非做不可的事,你就只管放心去做吧,我绝不会拉住你,也不会打扰你,无论你做什么,我都知道你一定会做得很好,做得很对。”
他忽然觉得自己能遇着这样的一个女人实在是运气。
真正有勇气承认自己错误的人,也就会同样有勇气面对现实,绝不会将自己埋葬在眼泪里。
女人看女人的眼光,总和男人不同的。
所以聪明的男人就算爱极了一个女人,也只是藏在心里,绝不会将他的爱全部在她面前表现出来。
一个人只有在很想“得到”的时候,才会怕“失去”。可悲的是,你想“得到”的愈急切,“失去”的可能就愈大。
阿飞慢慢地站了起来,一字字道:“我只奇怪,我以前怎么会爱上你这种女人的!”
他终于甩脱了林仙儿,甩脱了他心灵上的枷锁。
胜利和成功并不能令人真的满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乐。 真正的快乐是在你正向上奋斗的时候。 你只要经历过这种快乐,你就没有白活。
李寻欢道:“人活着,就要有理想、有目的,就要不顾一切去奋斗,至于奋斗的结果是不是成功,是不是快乐,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
但世人大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