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
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了,因为它常年蝉联豆瓣读书排行榜前列,前段时间终于将其一口气读完。读的过程中很有触动,曾一度读到泪目,在候车厅盯着天花板尽量不让眼泪流出来。虽然读的是翻译版,也能感受到作者文笔很棒。不论是阿富汗曾经的富庶美好、还是现在的惨败零落,对景色的描写都很有画面感;友情、亲情、爱情,对人与人之间的羁绊渲染和刻画都很有代入感;情节的推动犹如电视剧,甚至有些语言描写颇有镜头感。虽然有以上种种优点,算是一本好书;但这本书仍有些过誉的可能,还算不上是本“伟大的书”。
故事的主人公阿米尔是个阿富汗的富家少爷,他小时候阿富汗还是和平年代,在大别墅里无忧无虑地生活。他有个好朋友兼仆人叫哈桑,是个比他还小一岁的哈扎拉人(阿富汗的少数民族)。但由于隐形的种族歧视、地位歧视等原因,阿米尔从来不在外人前叫哈桑朋友。哈桑的父亲阿里也是阿米尔父亲的仆人,阿米尔的父亲是阿富汗有名的地毯商,是个有正义感又有经商头脑的男人,对哈桑一家非常仁慈。但阿米尔没有遗传上父亲的强壮和强硬,他性格软弱怕事,喜爱读书写作,所以不受父亲的待见,但年幼失去母亲的他又极度渴望父爱,所以总是想引起父亲的注意,赢得父亲的关爱。
那时候阿富汗还是和平年代,人们喜爱一项运动——放风筝、斗风筝、追风筝(追线被割断的斗败的风筝)。阿米尔斗风筝的技巧很好,经常差一点拿到冠军。哈桑虽然不识字,但非常聪明,能够提前预判风筝的运动轨迹,经常赢得追风筝比赛。这一年两人又组队参赛,阿米尔希望能通过赢得这次斗风筝和追风筝来赢得父亲的疼爱,所以格外在意比赛的结果。在经过激烈的搏斗后,阿米尔终于赢得斗风筝比赛的冠军,接下来就是哈桑去追斗败的风筝了。结果那天很晚了也不见哈桑回来。阿米尔在街上找哈桑,偶然间发现经常欺负他俩的男孩阿塞夫在胁迫哈桑交出追到的风筝,而哈桑知道风筝对于阿米尔的重要性,为了保护追到的风筝,誓死不从,结果被阿塞夫性侵。懦弱的阿米尔目睹了一切,却没有站出来,装作不知情。因为这件事,阿米尔对哈桑从愧疚变成痛恨,为了赶走哈桑一家,诬陷哈桑偷东西。虽然阿米尔的父亲不愿赶走哈桑一家,但哈桑的父亲阿里还是带着哈桑走了。这件丑陋的事永远压在了阿米尔的心里。
后来阿富汗爆发了战争,阿米尔和父亲先逃到巴基斯坦,又逃到美国躲避战乱。但文化不通、语言不通,阿米尔的父亲不能再做生意了,只能在加油站打工,用辛苦的劳动换来微薄的收入也拒不接受难民救助金,累出了一身病,把阿米尔供出来上大学了。后来阿米尔认识了个阿富汗女孩索拉雅,很爱恋她,但好事不成双,他父亲患了癌症,病情一天天加重。在父亲去世之前,他请求父亲能帮他去向女孩家提亲,父亲答应了他,两人顺利完婚。父亲看到了儿子的幸福,也在幸福中去世了。
后来阿米尔成为了比较成功的作家,家庭情况慢慢好了起来,但和妻子一直没有孩子。有一天,他突然听说了阿富汗一个父亲曾经朋友,拉辛汗在巴基斯坦病危的消息,他回到了阿富汗。拉辛汗告诉了阿米尔,哈桑原来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的父亲跟哈桑的母亲私通生下的哈桑。拉辛汗后来找回过哈桑,一起在曾经老别墅里又生活了一些年。后来哈桑被塔利班处死了。哈桑有个儿子活了下来,叫索拉博,现在在阿富汗的孤儿院里。阿米尔对哈桑做的罪恶的事随着哈桑的死无法洗干净了,在拉辛汗的鼓励下,阿米尔为了赎多年前的罪,冒着生命危险跑去阿富汗找索拉博,而囚禁索拉博的塔利班的头目正是当年的阿塞夫。经过一番打斗,索拉博用弹弓打瞎了阿塞夫的眼睛,两人逃回了巴基斯坦。
阿米尔决定收留索拉博,将其带回美国。但美国签证官不给索拉博签证。阿米尔想通过曲线方式,先让索拉博进当地孤儿院,再做下一步考虑。结果索拉博认为阿米尔背弃了曾经不让他再去孤儿院的诺言,感受不到一点点爱和活着的意义,又觉得自己身体是肮脏的,结果自尽了。幸好发现及时抢救了过来。阿米尔也托关系,让索拉博顺利到了美国。但索拉博对阿米尔已经失去信任了,他绝口不言,像是在惩罚阿米尔多年来的罪恶。在后来一次一起放风筝的过程中,索拉博似乎放飞了心思,开始解开心结了。阿米尔也由衷地高兴。(全书终)
这本书里,阿米尔是个很懦弱的人,让读者(至少是我)看得想爆锤他一顿。他竟然能在好友因为为了他而受迫害时,懦弱到不敢站出来;这件事过后,又肮脏地设计谎言,嫁祸哈桑,逐走哈桑。这在中国读者的侠义观念里,是个不折不扣的懦夫、背信弃义的奸诈小人,甚至比阿塞夫还要卑鄙无耻。后来在父亲病危时,竟然还惦记着和姑娘结婚,虽然阿米尔父亲看到他俩结婚觉得幸福,但也很难被讲孝道的中国读者接受。后来随着哈桑的死,他再没有机会对曾经犯下的恶行挽回了。虽然最后将索拉博带到了生存环境更好的美国,但索拉博对他失去了信任,也不觉得感激,这可能便是对阿米尔的惩罚吧。
读的时候,最感动的地方是阿米尔父亲被诊断出癌症的时候。一个多么坚强的男人,却被病魔一点点摧残,为了儿子的学业、婚姻,在苦苦支撑,拖着病垮的身子也要去给儿子提亲。我想起了自己的父母,对我也是不能更好了。然后终有一天,也会离开我而去。不禁悲从中来。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所以趁父母还在,还健康,尽可能地好好对他们,好好爱他们。首先我自己要活好,他们才能由衷地幸福;其次要尽可能多见父母,哪怕不能见也要多打电话;再次,要在他们年老时有更多陪伴和照顾,就像25年以来,他们对我的一样。
摘抄
几声呻吟,数下推动,哈桑就出来了。脸带微笑地出来了。
哈桑和索拉博都是天真善良的人,不是因为他们蠢笨,而是他们的心是纯洁无瑕的。
罪行只有一种,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其他罪行都是盗窃的变种。
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
男孩要从小教育磨炼其勇气和胆气,首先学会保护自己,才能长大后保护重要的人。
终此一生,我将背负着这个谎言。
阿米尔这时考虑的不是哈桑的痛苦而是自己背负谎言,足见其自私。
湖里有鬼怪,它抓住哈桑的脚踝,将他拉进暗无天日的湖底。我就是那个鬼怪。
我们其实在欺骗自己,居然认为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的玩具,能弥合两人之间的鸿沟。
人和人最远的距离是心的距离。
无论我走到哪儿,都能看见他忠心耿耿的信号,他那该死的、毫不动摇的忠心。
阿米尔不理解,忠心是多么珍贵。虽然哈桑原谅了他,一直对他抱有友好的感情,但终于由索拉博对他进行惩罚。
哈桑的笑容枯萎了。他看起来比我记得的要大,不,不是大,是老。也许那些皱纹,正是我亲手拿刀刻出来的。
看到父母脸上已有不少岁月的痕迹,也是很心疼。
我身体紧缩,好似被人扇了个耳光。我的心一沉,真话差点脱口而出。我随即明白:这是哈桑最后一次为我牺牲。
这让我明白了另外的事情:哈桑知道。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
阿里朝我瞟来,带着冷冷的、不可谅解的眼神,我明白哈桑告诉他了。
一句谎话要用十句谎话去弥补,很心累。
奇怪的是,我很高兴终于有人识破我的真面目,我装得太累了。
我与生俱来的那种熟悉的生活已经一去不返了。
年少时想着能早点长大多好,长大后又怀念年少时,因为那时还有那么多可能性。
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
忍气吞声不是他的本性。
阿米尔的父亲是个正直而刚毅的男人。
我望着清晨灰蒙蒙的天空,为空气感恩,为光芒感恩,为仍活着感恩。
父母也教导我,要时常感恩现在拥有的一切。
在他打造、谋划、奋斗、烦恼、梦想了一切之后,他的生命只剩下这么点东西:一个不争气的儿子和两个手提箱。
读的时候很心疼阿米尔的父亲。在某种意义上,那日子与其说是我的,毋宁说是他的。
对我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 对爸爸来说,这是个哀悼过去的地方。
如今,美国是爸爸送给阿米尔的最后一件礼物。
阿米尔的父亲为了儿子有更好的环境,有更多获得幸福的可能,牺牲了自己的幸福。
爸爸走出福利办公室时,好像大病初愈。
阿米尔的父亲宁愿辛苦劳动,也不接受难民福利,这是真正的傲骨。
遇到索拉雅之后那个星期,对我来说,每个夜晚都是雅尔达。
虽然初恋是美好的,但在这样的情况下写初恋,也多了些苦涩,少了些甜蜜。不过人生确实不如意事常八九。
就像魔鬼一样,癌症有各种不同的名字。
希望自己的一家人都能健康长寿幸福。
爸爸毕生都在和熊搏斗。痛失正值芳年的妻子;独自把儿子抚养成人;离开他深爱的家园,他的祖国;遭受贫穷、屈辱。而到了最后,终于来了一只他无法打败的熊。但即便这样,他也绝不妥协。他是非同寻常的阿富汗父亲,依照自己规则生活的自由人士,他总是先看社会规范是否入情入理,才决定遵从还是拒绝。
一连好几个星期,我都没有出门。而当我走出去的时候,无论走到哪里,我都能听到有人窃窃私语,或者那是想像出来的。
记得自己高考失败后也是这样的感受。
我既想成为爸爸那样的父亲,又希望自己一点都不像他。
我和爸爸的相似超乎原先的想像。
一个男孩在成长过程中,最惊讶的发现大概是自己越来越像自己的父亲。从瞧不上父亲,到越来越像父亲,到从心底敬重父亲。
血缘是最重要的,我的孩子,千万不能忘记。
血浓于水,亲情、家庭是人生重要的一部分。
我躺在黑暗中,眼望月光刺穿黑暗、在墙壁上投射出来的银光。
我知道美国给你灌输了乐观的性子,这也是她了不起的地方。
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
每天我都会感谢安拉,让我还活着,不是因为我怕死,而是为了我的妻子仍有丈夫,我的儿子不致成为孤儿。
有要守护的妻子和孩子,大概是一个男人努力活着、努力工作的最坚强的信念。
哈桑扑倒在柏油路上,他那不求回报的忠贞生命,像他以前经常追逐的断线风筝那样,从他身上飘走。
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说。 一条终结轮回的路。
真的能救赎原来犯下的罪恶吗?我认为最好是不要犯下罪行,覆水难收。哈桑已经死了,欠哈桑的债永远不可能还了。
我倚着那屋子的一堵泥墙坐下。突然间,我觉得自己和这片古老的土地血脉相连。而且,在皎洁的月光中,我感到在我脚下的阿富汗发出低沉的响声。也许阿富汗也没有把我遗忘。
这便是心底里对故乡的爱
战争把父亲变成阿富汗的稀缺物品。阿富汗有很多儿童,但没有童年。
她说,‘他们只有准备要剥夺你某种东西的时候,才会让你这么快乐。’
叔本华说,人生的幸福不在于追求快乐,而在于躲避灾难。
爸坐在黑熊的前胸,手指插进它的鼻孔。他抬头望向我。他是我。我在和黑熊搏斗。
阿米尔最后终于找回了奋力守护重要的人的勇气。
我不想他死在我手里,不想他也因我而死
妈妈说只要我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了。所以现在,无论我真正想要什么,我都会想起她说过的关于苹果的话。
好事多磨,要有耐心。
我的手已经沾上哈桑的血,我祈求真主,别让它们也沾上这个小男孩的血。
我祈祷别以这种我向来害怕的方式惩罚我的罪行。
追根究底,阿米尔是个自私的人,他想的永远是不让自己背上罪恶,从来没有为哈桑和索拉博想。
是否宽恕就这样萌生?它并非随着神灵显身的玄妙而来,而是痛苦在经过一番收拾之后,终于打点完毕,在深夜悄然退去,催生了它。
我已经有四分之一个世纪没有放过风筝了,但刹那之间,我又变成十二岁,过去那些感觉统统涌上心头。
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人心的寒冷需要多久才能融化?